区属各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的通知》(财办会〔2024〕47号)转发给你们,答题活动设置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和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奖励,请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人员按照通知要求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1月18日积极参与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
附件:1、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的通知(财办会[2024]47号)
2、答题资料获取路径
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日
附件下载:附件1-2.pdf
区属各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的通知》(财办会〔2024〕47号)转发给你们,答题活动设置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和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奖励,请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人员按照通知要求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1月18日积极参与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
附件:1、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的通知(财办会[2024]47号)
2、答题资料获取路径
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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