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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代理记帐机构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05-16 15:06:00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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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代理记帐机构普查工作的通知》(穗财会﹝2013﹞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代理记帐机构的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
        在天河区财政局审批管理并于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的代理记账机构。
        二、普查方式
        按有关要求填报《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表)。
        三、具体要求
        各代理记账机构要确保填写上报信息的真实完整,并于2013年5月23日前填完数据发邮件至kjk85577996@qq.com。同时打印一份盖上公司公章送天河区会计事务大厅(也可快递方式传递。地址:中山大道西45号兴华楼二楼)。请各代理记帐机构给予重视,积极配合,按时完成上传数据上报工作。

       联系人:包小姐    电话:87534997

文档附件: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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