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各代理记帐机构:
现收到《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开展全省代理记账机构信息采集及换证工作的通知》(穗财会[2015]11号)。天河区将按照要求开展该项工作。请各代理记账机构认真阅读文件,于5月30日前完成代理记帐机构信息采集及《代理记帐许可证书》换证工作。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开展全省代理记账机构信息采集及换证工作的通知》(穗财会[2015]11号)
咨询电话:020-87534656
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
2015年5月6日
穗财会【2015】11号.ceb
关于开展全省代理记账机构信息采集及换证工作的通知.pdf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