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州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穗财会〔2018〕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并于2018年1月28日前将意见纸质和电子文本反馈给我局(会计事务中心),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逾期不复,视同无意见。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tif
联系人:伍小姐 联系电话:020-87534997 邮箱地址:kjk85577996@QQ.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43-45号兴华楼2楼 天河区会计事务中心
天河区财政局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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