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各有关企业:
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的相关安排,请天河区各有关企业根据本单位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并于12月14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文本意见反馈至天河区财政局(会计科)。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pdf
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10日
(联系人:陈艳霞;联系电话:87534656;电子邮箱:kjk85577996@qq.com)
天河区各有关企业:
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的相关安排,请天河区各有关企业根据本单位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并于12月14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文本意见反馈至天河区财政局(会计科)。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pdf
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10日
(联系人:陈艳霞;联系电话:87534656;电子邮箱:kjk855779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