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十六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相关资料。
截至2021年4月30日,天河区共有678家代理记账机构完成资料报送手续,现向社会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广州市天河区完成2021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的企业名单.xlsx
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十六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相关资料。
截至2021年4月30日,天河区共有678家代理记账机构完成资料报送手续,现向社会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广州市天河区完成2021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的企业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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