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十六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所在地审批机关报送相关资料。
截至2022年4月30日,天河区共有854家代理记账机构完成资料报送手续,现向社会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广州市天河区完成2022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的企业名单.pdf
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
2022年5月9日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十六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所在地审批机关报送相关资料。
截至2022年4月30日,天河区共有854家代理记账机构完成资料报送手续,现向社会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广州市天河区完成2022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的企业名单.pdf
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