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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河区返穗生、跨区生、民转公生初中升学办法及办理程序

发表时间:2018-04-27 07:26:45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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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穗生是指户籍在天河区、并在广州市以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跨区生是指户籍在天河区、并在广州市内其他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民办转公办生是指户籍在天河区、在广州市民办小学就读且初中需申请天河区公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

一、申请办法

返穗生、跨区生、民办办转公办生提出回天河区升学申请时,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一)户口簿(原件和户主页、父母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本无法体现亲子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等材料。

    (二)学生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在天河区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如在天河区的房产证、宅基地证、合法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无广州市房产在我区合法备案租住的,还需提供由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双方《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

    (三)毕业小学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其中返穗生的学历证明须提供“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跨区生、民办转公办生应提供其毕业小学在“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全国学籍系统”打印两份的“学生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办理程序

 办理形式:全区各公办中学集中办理。

 办理时间:201854日(星期五)

上午 9001130

下午14001700

 办理地点:113中学东方校区(天河区天府路东方二路1)体育馆内。

 咨询电话:38622522

 

                           天河区教育局

                           2018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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