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区生是指户籍在天河区、学籍在天河区外或在天河区内民办小学,实际居住地在天河区,申请在天河区就读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一、申请办法
返区生申请回天河区升读公办初中时,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一)户口簿(原件和户主页、父母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本无法体现亲子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等材料。
(二)学生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在天河区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如在天河区的房产证、宅基地证、合法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无广州市房产在我区合法备案租住的,还需提供由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双方《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
(三)小学毕业生学籍佐证材料。须提供就读小学在“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其中,在广州市内小学就读的,还需同时提供就读小学在“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信息表”。
二、办理程序
(一)办理形式:由区教育局设置办理地点,集中全区各公办中学统一办理。
(二)办理时间:2019年5月5日(全市统一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办理地点:广州市第一一三中学东方校区(地址:天河区天府路东方二路1号)体育馆。
(四)咨询电话:020-38622522。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