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考〔2018〕12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穗教规字〔2018〕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等科目组织实施工作,广州市教育局制定了《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等科目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等科目考试实施方案
(试行)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考〔2018〕12号,以下称《通知》)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穗教规字〔2018〕8号,以下称《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切实提高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等科目组织实施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性质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其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根据《通知》和《实施意见》要求,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等8个科目属于录取计分科目。其中,体育与健康考试按《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19〕2号)规定执行。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对象。
适用对象为2021—2023年广州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返穗生、往届生。
(二)考试内容。
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7~9年级)科学确定各学科考试命题内容。试题要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注重体现学生的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和实践能力。进一步增强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和创新性,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4个科目实行闭卷笔试;英语实行闭卷笔试和听说能力考试;物理和化学2个科目实行闭卷笔试和实验操作考试,实验操作考试按《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穗教招考〔2019〕6号)规定执行。
(四)考试时间。
2021年至2023年考试安排在每年的6月20日至22日进行。
(五)成绩呈现和使用。
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等录取计分科目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用于初中毕业与学历认定的录取计分科目考试成绩,长期有效。用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录取计分科目考试成绩,应届生当届有效,非应届生当年有效。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招考办、市教研院、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区教育局要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考试工作责任,精心组织,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强化条件保障。
加强师资配备及实验室、计算机室、教学器材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大力开展标准化考点建设,提高考点信息化建设水平,改善考试条件,营造平安考试的良好环境。
(三)严格考试管理。
强化考试安全保密制度建设,规范考务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实施安全有序。强化考试队伍建设,重视考务和监考人员培训。强化考风考纪建设,严禁干涉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意愿,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考试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四)做好宣传引导。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引导家长和社会更加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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