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广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广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2024〕30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3号)和《2024年天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要求,现对申请我区以电脑派位为招生方式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且符合《广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第八条第(四)款军人子女优待的侯炳哲等14人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天河区教育局小学及幼儿教育科、中学教育科反映。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军人子女,我局将在电脑派位前从招生计划中预先扣除相关名额。
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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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天河区天府路1号区政府大院4号楼201室、204室
邮 编:510655
附件:2024年天河区符合军人子女优待政策第八条第(四)款申请电脑派位学校复审情况的公示.xls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