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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河区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指引

发表时间:2024-05-29 11:15:57 信息来源: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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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资格及学位情况

  经公示无异议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可登录系统填报志愿。2024年,我区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学招生计划总数为120个(小学40个、初中80个)。小学安排至广州市南国学校小学部40人,初中安排至广州市南国学校初中部40人,广州市第一一三中学校陶育实验学校初中部40人。

  二、申请方式及流程

  (一)小学一年级

  1.招生录取

  区教育局按照申请人积分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安排至广州市南国学校就读,直至小学一年级40人招生计划(含递补生)完成。

  2.公布结果及确认学位

  6月14日,录取学校公布并通知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录取学生。6月15日,各录取学生到录取学校确认学位。未到录取学校确认学位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和学位。

  (二)初中一年级

  1.填报志愿

  采用网上填报志愿方式。

  6月3日9:00—6月6日15:00,申请人登陆“天河区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申请系统”(网址: http://182.92.79.32/tianhe/),填报1-2个志愿。

  6月6日15:00后,系统将自动关闭,并封存志愿。未按时填报志愿者,视为放弃申请资格,区教育局不再安排学位,需家长自行联系学校。填报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加QQ号码(3821143037)进行咨询。

  2.招生录取

  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按申请人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先看第1名的志愿,按照第1名填报的志愿1、2顺序依次检索录取;待第1名安排学位后,再进行第2名的录取,按照第2名填报的全部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录取;以此类推。

  3.公布结果及确认学位

  6月14日,录取学校公布并通知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录取学生。6月15日,各录取学生到录取学校确认学位。未到录取学校确认学位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和学位。录取学生放弃的学位将按照“放弃一个、递补一个”原则,对该校递补生进行递补。

  区教育局小学和幼儿教育科联系电话:020-38622512

  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联系电话:020-3862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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