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等规定,现将拟注销后附列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相关经营者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林和市场监管所联系(监管所联系电话:020-38267605)。
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示。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9日
拟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序号 |
经营者名称 |
经营场所 |
许可证编号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有效期限 |
1 |
广州普莲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2512房 |
JY14401060263018 |
贾宏明 |
2022年 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