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北京市延庆区等城市(城区)、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等县(市、区)、江苏省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19﹞39号)文件,2019年7月,天河区获批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建设期为2年。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充分挖掘天河区的知识产权竞争力,全面提升天河区的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确保天河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工作取得实效,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公开征集天河区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建设项目承接单位,请有意向的单位遵照本公告有关要求报送项目申报材料。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天河区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建设项目。
2.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计划立项1项,项目经费20万元,分两批支付,第一批16万元,第二批4万元。
3.项目实施期限:2020年8月至2021年6月。
二、项目任务
1.能主动挖掘专利技术,协助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天河区内企事业单位的专利创造工作,鼓励知识产权创造提质增量:
(1)协助企事业单位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100件;
(2)协助企事业单位申请PCT专利不少于20件;
(3)选取不少于3家天河区内条件成熟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辅导,并获得贯标认证,协助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
2.选取区内1家行业协会开展产业专利导航分析,分析产业发展现状、竞争格局、技术发展趋势,明晰天河区产业地位、优势与不足,结合政策环境、市场情报等信息,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企业培育、技术研发、人才引进、协同创新和专利运营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提交1份产业专利导航报告。对选取的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开展企业专利导航及高价值专利培育咨询服务,开展至少1场企业专利导航培训,参与人数不少于50人。
3.举办公益知识产权培训讲座不少于4场,每场参与人数不少于50人。
4.针对天河区在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区)工程试点区工作方面的进展情况和亮点等,统筹策划并形成综合宣传:
(1)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发稿1000字以上不同主题稿件不少于6篇,含网络、新媒体在内,项目服务期内市级以上主流媒体、门户网站、专业媒体等发稿不少于30篇;
(2)举办1次媒体巡回采访活动;
(3)制作天河区知识产权工作宣传小视频,时长约15秒,并在区内1处户外大型楼宇LED屏投放,投放时间不少于5天;
(4)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投放公交候车亭灯箱宣传广告10个;
(5)选区区内2家基础条件较好的中小学(1所中学,1所小学),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在每所学校至少举办1场青少年知识产权普及讲座,每场参与人数不少于100人。
5.收集天河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项目材料,对相关数据进行检索分析、统计整理,形成天河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项目报告。
三、申报主体
本项目接受联合申报。如独立申报,申报单位必须为天河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如联合申报,牵头单位必须为天河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单位必须为广州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闻媒体、社会组织、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
四、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在满足申报主体基本条件下,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申报单位或牵头单位必须为具有专利服务资质(营业范围含专利服务)的专利代理机构或其他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专利服务为主营业务。目前机构运营状态良好,有天河区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具有执业专利代理师资格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在重点发展产业有较强的专利服务能力和企业客户基础,具备丰富的知识产权实务培训等活动组织经验。同等条件下,获得“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称号的服务机构优先。
2.承担项目任务4的机构必须具备足够完成项目所需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近三年有承接过省、市知识产权宣传项目的经验。项目承担团队骨干工作人员应熟悉知识产权工作和创新文化,富有宣传报道和策划组织活动经验。
3.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区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区知识产权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五、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1.申报材料清单
(1)项目申报书;
(2)天河区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建设项目工作方案;
(3)申报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等相关资料;
(5)申报单位具有同类项目经验或优势证明材料;
(6)申报单位认为能证明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佐证材料。
2.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纸质版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一式五份;电子版材料制作成PDF文档,并提供相应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183041193@qq.com。
六、申报方式和受理时限
申报单位须在2020年8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龙腾街8号304),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00730(附件)天河区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0年8月3日
(联系人:吕艳婧,电话:8502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