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0〕2号)及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2021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我局对天河区企事业单位、个人申报的2021年度专利资助、商标资助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天河区2021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的审核项目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便核实查证。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邮箱发送的异议材料应附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我局将对异议情况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超出期限、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均不予受理。
附件: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1年11月4日
(联系人:唐丽、谭舒雅,联系电话:020-85021819、020-85021816,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龙腾街8号304知识产权促进科,电子邮箱:thzscqc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