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帮助辖内园区企业及时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政策,推动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质押融资登记等“窗口”服务向园区延伸,有序推进天河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对接金融机构项目工作(以下简称“项目”)。我局拟公开征集“项目”承接单位。具体申报事宜如下:
一、申报主体
天河区范围内设立的科技园区、产业园区的管理服务机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园区管理机构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无不良信用纪录,有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1)应有知识产权工作机构或长期合作(1年以上)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配备1名以上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有一定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和经费投入。
(2)园区入驻企业不少于30家。
(3)入驻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总量不低于20件。
(4)园区主要入驻企业所属行业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申报主体为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没有行政处罚案件、有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有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的能力,配备有3人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2)有服务园区企业成功申请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的。并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项目任务
贯彻落实《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园区自身或引入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联合银保监局、金融局在天河区3个以上的园区设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为园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托管、质押融资、转让许可、政策宣传等服务。对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代办处,推动专利、商标质押融资登记“窗口”服务,推动园区建立企业知识产权融资需求和金融机构相关融资产品常态化调查机制,形成知识产权融资项目库和产品资源库。具体为:
(一)制定知识产权入园惠企服务工作方案(项目立项后1个月内完成)。
(二)在园区设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或质押融资服务工作站,建立健全园区知识产权服务管理制度。引入1家以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定期为园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园区类申报主体完成)。入驻科技、产业园区,并为园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服务机构类申报主体完成)。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分析服务、法律咨询服务、运用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培训服务,指导园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工作。
(1)与园区内不少于30%企业签订1年以上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协议。
(2)结合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重大活动,面向园区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和融资产品推介,每个园区举办不少于2期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知识产权交易许可政策宣讲,每期课时不少于1天,培训人数不少于40人。
(3)组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对接,为入驻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项目实施期内园区入驻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量达到4亿元以上。
(4)推动本区企业承接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专利转让或许可总量在3件次以上。
(5)编印并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宣传资料200份(册),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宣传信息不少于20条。
四、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前补助项目。本项目实施期自合同生效后不超过12个月,计划立项1项,经费30万元。
五、申报材料
本项目申报材料需统一提供原件的彩色PDF格式扫描件。
(一)2021年天河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对接金融机构申报书。
(二)申报主体知识产权工作机构管理制度,或长期合作(1年以上)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协议(园区企业申报)。
(三)园区的入驻企业名单、有效发明专利清单等统计材料。
(四)申报主体资格材料,或近3年工作业绩材料。
(五)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
(六)银行开户材料。
(七)项目申报承诺书
六、申报方式及受理时限
申报单位须在2021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龙腾街8号304房),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2.2021年度广州市天河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对接金融机构项目申报书.docx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日
(联系人:邱美莲、谭舒雅,电话:8502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