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要求,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验明相关自然人身份信息。为有效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注册登记的违法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自2022年1月18日起,我局在核准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前,需先行验证相关经营者身份信息,实名验证通过后方可办理相关登记注册业务。
需验证身份信息人员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经营者指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自然人,暂不包含台湾地区人员。
经营者进行实名验证,需要通过手机扫二维码或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安装APP “登记注册身份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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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降低身份信息冒用风险,相关人员应根据实际需要,在APP上科学设定“办理有效期”。在登记业务办理完成后,及时关闭APP上的“是否办理企业登记注册”选项。
因技术问题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个人身份无法通过系统验证的,经营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登记窗口,由登记受理人员现场进行人工验证。
特此通告。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