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利权人:
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3〕1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对天河区个人、企事业单位申报的2023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进行审核。经过项目受理、初审、复审等环节,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6日至9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便核实查证。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邮箱发送的异议材料应附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我局将对异议情况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超出期限、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均不予受理。
附件: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3年9月6日
(联系人:吕鸿升,联系电话:020-85021819,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龙腾街8号304知识产权促进科,电子邮箱:thzscqc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