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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送达(梵熙医疗美容门诊部)

发表时间:2021-11-12 15:44:45 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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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熙医疗美容门诊部:

  天河区卫生健康局拟对你门诊未按规定妥善保管患者病历资料的行为予以警告,并处三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穗天卫医罚告〔2021〕102702051)。

  由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门诊公告送达该告知书。请你门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广州市天河区卫生监督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中路15号第8-9层)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告知。

  附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穗天卫医罚告〔2021〕102702051).pdf

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12日

  (联系人:邓立群、夏柱奇,电话:020-85108456、020-85108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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