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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梵熙医疗美容门诊部)

发表时间:2022-01-17 14:59:11 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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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熙医疗美容门诊部:

  我局对你门诊未按规定妥善保管患者病历资料的行为予以警告,并处三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天卫医罚〔2022〕011302051号)。

  由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门诊公告送达该决定书。请你门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广州市天河区卫生监督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中路15号第8-9层)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天卫医罚〔2022〕011302051号)

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14日

  (联系人:邓立群,电话:020-85108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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