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熙医疗美容门诊部:
我局对你门诊未按规定妥善保管患者病历资料的行为予以警告,并处三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天卫医罚〔2022〕011302051号)。
由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门诊公告送达该决定书。请你门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广州市天河区卫生监督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中路15号第8-9层)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天卫医罚〔2022〕011302051号)
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14日
(联系人:邓立群,电话:020-85108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