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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托育机构备案指引

发表时间:2022-09-08 10:49:12 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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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河区托育机构备案指引

工商登记

(受理部门: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地址:天河区软件路13号;电话:020-37690333)

  ↓

注册.备案

(受理机构:国家卫健委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

网址:https://ty.padis.net.cn.(火狐、谷歌、IE9.0等浏览器登录)

备案需备资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

2、托育机构场地证明;

3、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

4、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受理部门:天河区妇幼保健院,电话:85266869)

5、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受理部门:天河区住房建设局,电话:85538367)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7、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受理部门:天河区市场监管局,电话:37690348,

地址:天河区软件路13号)

                    ↓                                           ↓

已通过

(资料合格,系统审核通过可领取备案回执与告知书。)

待完善

(根据卫健部门工作人员审核意见修改备案信息并重新提交。)

  托育机构备案指引说明:

  一、登记注册受理部门是哪个?

  天河区托育机构登记注册需到区行政审批局办理。

  二、备案资料有哪些?

  (一)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

  (二)托育机构场地证明及要求;

  1. 机构场地为自有房产的,提供房产权属证件(如产权人非托育机构法定代表人的,需要提供产权人关于房产作为托育机构场地使用的情况说明);

  2. 机构场地为租赁商用物业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租赁期不少于3年)。

  3.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其中,第3.2.8、4.1.3、4.1.9、4.1.12、6.3.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3.2.8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寝室及具有相同功能的区域,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朝向,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3h。
3.2.8A需要获得冬季日照的婴幼儿生活用房窗洞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0%。
4.1.3托儿所、幼儿园中的生活用房不应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4.1.3A幼儿园生活用房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下。
4.1.3B托儿所生活用房应布置在首层。当布置在首层确有困难时,可将托大班布置在二层,其人数不应超过60人,并应符合有关防火安全疏散的规定。
4.1.9托儿所、幼儿园的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阳台、上人屋面、平台、看台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防护栏杆的高度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算,且净高不应小于1.30m。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幼儿攀登和穿过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离不应大于0.09m。
4.1.12幼儿使用的楼梯,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幼儿攀滑措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爬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09m。

  3.2.2四个班及以上的托儿所建筑就独立设置,三个班及以下时,可与居住、养老、教育、办公建筑合建,但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

  1.托育机构负责人(园长等),应当具有大专学历,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经历,且经托育机构负责人岗位培训合格;

  2.保育员需要提供《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

  3.育婴师需要提供《育婴职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

  4.保健员需要提供保健员经过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的合格证明;

  5.保安员需要提供《保安员证》(公安机关颁发);

  6.机构内的所有人员都需要提供健康合格证明(到开设体检服务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相关体检项目后获得)。

  (四)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托育机构向天河区妇幼保健院儿保科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卫生评价申请。(详询区妇幼保健院)

  (五)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托育机构1000㎡以上需消防验收,1000㎡以下需消防备案。(详询区住建局)

  (六)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1.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2.由第三方机构配送的提交配送机构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与配送机构签订的配送合同。(详询区市场监管局)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托育机构相关参考文件

  1.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http://www.nhc.gov.cn/rkjcyjtfzs/s7785/201910/3dee83fb6d1246329fb848430e232203.shtml

  2.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http://www.nhc.gov.cn/rkjcyjtfzs/s7785/201912/ce48c18836bd4565b1975d6644cf587e.shtml

  3.《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解读http://www.nhc.gov.cn/rkjcyjtfzs/s7786/202001/d279655adb9f4632914d083621a80e86.shtml

  4.《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年版)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909/t20190906_241708.html

  5.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用户使用说明书:登录系统https://ty.padis.net.cn,在登录页面的“系统帮助”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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