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蓝天高级技工学校医务室等28家医疗卫生机构(详见附件)所持有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已届满,逾期未提出校验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请在自本公告之日起20日内补办申请校验手续,在限期内仍不申请补办校验手续的,我局将依法注销各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在公告期内若有异议,请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健康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使用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本单位印章,来信以寄件日邮戳为准。
二、公告受理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科韵中路15号,邮政编码:510630,联系电话:020-85108328、020-85108331,电子邮箱:714672907@qq.com邮箱。
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