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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住建园绿许准【2022】108号审批后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2-08-04 17:04:54 信息来源:区住建园林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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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政机关于2022年8月1日受理广州市天河区棠下小学提出的砍伐树木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砍伐树木审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批复如下:

  一、根据树木专业鉴定,施工方案及现场勘查,同意你单位为了消除校区内树木安全隐患抢险需要,砍伐天河区棠安路117号天河区棠下小学操场周边已枯死的芒果树1株(Φ38.3cm),砍伐后需就近补种1株Φ15cm以上的树木。

  二、申请单位需接受我局第三方监管单位监管方可施工(我局授权第三方监管单位为广州市翠绿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现场项目跟踪监管,联系人:叶达贤,联系电话:13590555518),修剪、砍伐树木工作应按施工计划实施,修剪、砍伐树木过程中不得对周边未经审批的绿化造成破坏。不得擅自砍伐、迁移、修剪未经批准的树木,否则将依照《广州市绿化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三、园林绿化施工告示牌与本决定书一并发送。绿化施工须将告示牌张贴于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并做好围蔽后方可对树木进行处理。

  四、本文件为同意砍伐树木的行政许可批文,施工有效期三个月,自申请人签收行政许可批文第二日起算。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2年8月2日

  (联系人:杨敏深、钟志群,联系电话:020-3862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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