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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住建园绿许准【2022】127号审批后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2-08-25 15:54:37 信息来源:区住建园林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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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政机关于2022年8月17日受理广州侨鑫物业有限公司提出的砍伐、修剪树木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砍伐、修剪树木审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批复如下:

  一、根据树木专业鉴定,施工方案及现场勘查情况,同意你公司因消除园区内树木安全隐患需要,砍伐天河区汇景新城园区内因白蚁危害导致主干中空,存在倒伏危险的树木共7株,其中位于主干道西段美丽异木棉2株(Φ31.2-34.4cm)、龙熹山东段主干道樟树2株(Φ29.9-32.2cm)、中区C10外南路小叶杜英1株(Φ20.8cm)、老人葵2株(Φ35.3-36cm),砍伐后需就近补种7株Φ15cm以上的树木。

  二、同意修剪树木共24株,其中中区C789街区K栋楼小叶榄仁4株(Φ22-25cm),主干道东段桃花心木4株(Φ30-35cm),主干道C出口小叶榕2株(Φ20-25cm)、桃花心木1株(Φ35cm),龙熹山E1D2木棉1株(Φ35cm)、龙熹山山顶公园凤凰木3株(Φ25-30cm),中区C1街区蓝花楹3株(Φ20-25cm),中区C1B1南洋紫荆4株(Φ16-20cm),中区C1B2北刺桐2株(Φ15-17cm)以策安全。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树木的修剪应少修浅修保持树冠形态和树木良好的生长势态、保留适当树干高度、不得出现过度修剪至秃顶等情况,不按规定修剪按违章处理。

  二、申请单位需接受我局第三方监管单位监管方可施工(我局授权第三方监管单位为广州市翠绿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现场项目跟踪监管,联系人:叶达贤,联系电话:13590555518),砍伐、修剪树木时间应按施工计划实施,砍伐、修剪树木过程中不得对周边未经审批的绿化造成破坏。不得擅自砍伐、迁移、修剪未经批准的树木,否则将依照《广州市绿化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三、园林绿化施工告示牌与本决定书一并发送。绿化施工须将告示牌张贴于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并做好围蔽后方可对树木进行处理。

  四、本文件为同意砍伐、修剪树木的行政许可批文,施工有效期三个月,自申请人签收行政许可批文第二日起算。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2年8月18日

  (联系人:杨敏深、钟志群,联系电话:020-3862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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