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2年9月29日受理广州旭之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提出清理树木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该公司提交的清理树木审批申请资料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批复如下:
一、根据树木专业鉴定、施工方案等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同意该公司因消除树木安全隐患需要,清理位于天河区瘦狗岭377号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内已枯死的杜英7株(Φ65-70cm)以策安全,清理后需就近补种7株Φ15cm以上的树木。
二、申请单位需在我局监管下方可进行树木清理工作(我局现场项目跟踪监管联系人:叶达贤,联系电话:13590555518)。清理树木后一周内就补植数量、树种等情况制作《树木补植情况表》报我局备案。清理树木过程中不得对周边未经审批的绿化造成破坏。不得擅自砍伐、迁移、修剪未经批准的树木,否则将依照《广州市绿化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三、凭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办理施工标牌,并将告示牌张贴于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做好围蔽后方可对树木进行处理。因清理树木而产生的投诉,由申请单位负责解释处理。
四、本文件为同意清理树木的行政许可批文,施工有效期三个月,自申请人签收行政许可批文第二日起算。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2年9月30日
(联系人:杨敏深、钟志群,联系电话:020-38624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