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2年9月30日受理广州市天河区绿化管理中心提出清理树木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该中心提交的清理树木审批申请资料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批复如下:
一、根据树木专业鉴定、承诺函、施工计划等资料及现场情况,同意该中心因消除树木安全隐患需要,清理位于猎德大道、广汕路、平江路已枯死的树木共5株,其中猎德大道014、016路灯附近桃花心木3株(Φ44.7-48.4cm)、广汕路538路灯附近细叶榕1株(Φ44.5cm)、平江路004路灯附近桃花心木1株(Φ37.6cm)以策安全。清理后需就近补种5株Φ15cm以上的树木。
二、申请单位需在我局监管下方可施工(我局现场项目跟踪监管联系人:叶达贤,联系电话:13590555518)。清理树木过程中不得对周边未经审批的绿化造成破坏,不得擅自砍伐、迁移、修剪未经批准的树木,否则将依照《广州市绿化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三、凭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办理施工标牌,并将告示牌张贴于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做好围蔽后方可对树木进行处理。因清理树木而产生的投诉,由申请单位负责解释处理。
四、本文件为同意清理树木的行政许可批文,施工有效期三个月,自申请人签收行政许可批文第二日起算。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2年9月30日
(联系人:杨敏深、钟志群,联系电话:020-38624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