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2年9月30日受理广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出迁移、清理树木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该公司提交的迁移、清理树木审批申请资料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地证〔2019〕49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6〕6116号)、《关于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涉西边坑、新塘水库排洪渠建设方案涉及河道管理意见的复函》(穗天水函〔2021〕868号)、城市树木保护专章、专家评审意见、承诺函、施工计划等资料及现场情况,同意该公司因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项目SG06、SG09标段改渠改路工程需要,迁移、清理位于西边坑两侧、保利安置房路口、新泰小区围墙外绿地内、亿骏公司、广汕路中央绿化带的树木共157株,其中迁移位于西边坑两侧木棉9株(Φ24-74cm)、盆架子49株(Φ13-51cm)、大叶紫薇15株(Φ9-20cm)、垂榕32株(Φ5-35cm)、红花紫荆4株(Φ14-30cm)、细叶榕1株(Φ29cm)、鸡蛋花3株(Φ10-17cm),保利安置房路口秋枫20株(Φ10-15cm),新泰小区围墙外绿地内人面子3株(Φ20-35cm),亿骏公司旁红花银桦3株(Φ8-12cm)、串钱柳1株(Φ10cm)、白兰1株(Φ36cm),广汕路中央绿化带大叶紫薇3株(Φ13-15cm);清理位于西边坑两侧构树13株(Φ20-60cm)。迁移的树木应按施工方案实施,并进行适当修剪保留合理的冠幅,选择适宜地点就近种植,加强养护管理。
二、申请单位需接受我局监管单位监管方可施工(我局现场项目跟踪监管联系人:叶达贤,联系电话:13590555518)。迁移、清理树木时间应按施工计划实施,不能出现树木迁移后场地闲置的情况。迁移树木后一周内应按照广州市公共绿地迁移树木管理制度制作《树木迁移档案表》包括迁移数量、树种等情况,清理树木后一周内就补植数量、树种等情况制作《树木补植情况表》一同报我局备案。迁移、清理树木过程中不得对周边未经审批的绿化造成破坏,不得擅自砍伐、迁移、修剪未经批准的树木,否则将依照《广州市绿化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三、凭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办理施工标牌,并将此告示牌张贴于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做好围蔽后方可对树木进行处理。因迁移、清理树木而产生的投诉,由申请单位负责解释处理。
四、本文为同意迁移、清理树木的行政许可批文,施工有效期三个月,自申请人签收行政许可批文第二日起算。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2年9月30日
(联系人:杨敏深、钟志群,联系电话:020-386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