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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住建园绿许准【2022】196号审批后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2-11-25 16:40:05 信息来源:区住建园林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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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政机关于2022年11月23日受理广州合生东宇房地产有限公司提出的迁移、清理树木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迁移、清理树木审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401062022070703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建证〔2022〕280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穗府国用〔1997〕字第特048号)、树木保护专章、承诺函、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同意你单位因帝景山庄三期西区项目建设地下室需要,对天河区帝景山庄三期西区内12株树木进行处理。其中迁移乌桕3株(Φ15-38.1cm),迁移的树木应按施工方案实施,并进行适当修剪保留合理的冠幅,选择适宜地点就近种植,加强养护管理;清理马占相思9株(Φ19-35cm),清理后需就近补种9株Φ15cm以上的树木。

  二、申请单位需在我局监管下方可进行树木处理(我局现场项目跟踪监管联系人:叶达贤,联系电话:13590555518)。迁移树木时间应按施工计划实施,不能出现树木迁移后场地闲置的情况。申请单位应严格落实树木迁移后续养护工作,确保成活率。迁移树木后一周内应按照广州市公共绿地迁移树木管理制度制作《树木迁移档案表》包括迁移数量、树种等情况,清理树木后一周内就补植数量、树种等情况制作《树木补植情况表》,一同报我局备案。处理树木过程中不得对周边未经审批的绿化造成破坏,不得擅自砍伐、迁移、修剪未经批准的树木,否则将依照《广州市绿化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三、凭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办理施工标牌,并将此告示牌张贴于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做好围蔽后方可对树木进行处理。树木处理过程应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划定保护作业区,确保作业安全。因处理树木而产生的投诉,由申请单位负责解释处理。

  四、本文件为同意迁移、清理树木的行政许可批文,施工有效期三个月,自申请人签收行政许可批文第二日起算。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2年11月24日

  (联系人:杨敏深、钟志群,联系电话:020-3862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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