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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住建园绿许准【2022】202号审批后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2-12-28 10:03:41 信息来源:区住建园林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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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政机关于2022年12月27日受理广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出临时占用绿地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单位临时占用绿地审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地证〔2019〕49号)、《路政管理许可证》(穗公跨许字202215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6〕6116号)、承诺函、施工方案等资料及现场情况,同意你单位因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项目建设需要,临时占用绿地共1042平方米,其中大观中路433号新泰小区南侧绿地742平方米、广汕二路启维心智医院对出中央绿化带300平方米,临时占用期自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28日。

  二、申请单位需在我局监管下方可施工(我局现场项目跟踪监管联系人:叶达贤,联系电话:13590555518)。临时占用绿地期间,不得随意侵占破坏非批准范围绿化。除依申请用于统一围蔽用途以外,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将依照《广州市绿化条例》规定进行处罚。如需延期占用,须在期满前一个月提出延期申请并办理延期手续。如无需延期占用,则临占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开展绿地恢复工作。恢复时应提前与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该段绿化管养单位对接,按要求进行绿地恢复,养护三个月存活后移交至该段绿化管养单位。因占用绿地而产生的投诉,由申请单位负责解决处理。

  三、本文件为同意临时占用绿地的行政许可批文,临时占用绿地须领取临时占用绿地标牌,并将施工告示张贴于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从施工开工前三日起至完工之日止。

  四、本文件为同意清理树木的行政许可批文,施工有效期三个月,自申请人签收行政许可批文第二日起算。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2年12月28日

  (联系人:杨敏深、钟志群,联系电话:020-3862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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