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23年1月16日受理广州咏声东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迁移城市树木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批复如下:
一、许可内容
因航天奇观二期AT1003026地块项目建设需要,同意迁移天河区大观中路大观街南侧航天奇观二期AT1003026地块的13株树木,其中小叶榄仁7株(Φ14-28cm)、美丽异木棉1株(Φ30cm)、幌伞枫1株(Φ14cm)、秋枫1株(Φ17cm)、芒果树1株(Φ9cm)、构树2株(Φ23-24cm)。
二、相关要求
1、申请单位需在我局监管下方可进行树木迁移工作(我局现场监管联系人:叶达贤,联系电话:13590555518)。
2、申请单位应做好围蔽后方可进行树木迁移工作,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得对周边未经审批的绿化造成破坏。
3、树木迁移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实施,根据树种采取相应的修剪方式,尽可能保留树冠,避免过度修剪,并选择适宜地点就近种植,加强养护管理。树木迁移过程应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划定保护作业区,确保作业安全。
4、申请单位于树木迁移完成后十五日内按照广州市公共绿地迁移树木管理制度制作《树木迁移档案表》包括迁移数量、树种等情况报送我局,严格落实后续养护工作,确保成活率。
5、因迁移树木而产生的投诉,由申请单位负责解决处理。
三、现场公示
施工告示牌与本决定书一并发放,须将施工告示张贴于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从施工开工前三日起至完工之日止。
四、有效期
本文件为同意迁移树木的行政许可批文,迁移树木有效期至2023年4月15日止。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3年1月16日
(联系人:杨敏深、钟志群,联系电话:020-38624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