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23年1月17日受理广州市湾兆投资有限公司提出占用城市绿地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批复如下:
一、许可内容
因天河区黄埔大道东广州AEC项目至保利鱼珠港路段施工需要,同意占用天河区黄埔大道东广州AEC项目至保利鱼珠港路段绿地150平方米。
二、相关要求
1.申请单位需在我局监管下方可施工(我局现场监管联系人:叶达贤,联系电话:13590555518)。
2.应做好围蔽后方可进行绿化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得对周边未经审批的绿化造成破坏。
3.绿化处理后,项目施工单位应立即进场施工,场地不得闲置。
4.应按施工计划落实人行道沿线的景观建设,不得随意拖延工期。
5.因绿地占用而产生的投诉,由申请单位负责解决处理。
三、现场公示
施工告示牌与本决定书一并发放,须将施工告示张贴于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从施工开工前三日起至完工之日止。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3年1月17日
(联系人:杨敏深、钟志群,联系电话:020-38624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