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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住建园绿许准【2023】9号审批后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3-02-07 16:10:05 信息来源:区住建园林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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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机关于2023年2月6日受理广州市黄村实业有限公司提出的迁移城市树木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批复如下:

  一、许可内容

  因嘉禧大厦项目新建工地规划路口工程需要,同意迁移天河区康体路人行道上榕树2株(Φ36-38cm)。                                  二、相关要求

  1、申请单位需在我局监管下方可进行树木迁移工作(我局现场监管联系人:叶达贤,联系电话:13590555518)。

  2、申请单位应做好围蔽后方可进行树木迁移工作,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得对周边未经审批的绿化造成破坏。

  3、树木迁移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实施,根据树种采取相应的修剪方式,尽可能保留树冠,避免过度修剪,并选择适宜地点就近种植,加强养护管理。树木迁移过程应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划定保护作业区,确保作业安全。

  4、申请单位于树木迁移完成后十五日内按照广州市公共绿地迁移树木管理制度制作《树木迁移档案表》包括迁移数量、树种等情况报送我局,严格落实后续养护工作,确保成活率。

  5、因迁移树木而产生的投诉,由申请单位负责解决处理。

  三、现场公示

  施工告示牌与本决定书一并发放,须将施工告示张贴于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从施工开工前三日起至完工之日止。

  四、有效期

  本文件为同意迁移树木的行政许可批文,迁移树木有效期至2023年5月7日止。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3年2月7日

  (联系人:杨敏深、钟志群,联系电话:020-3862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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