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23年2月6日受理广东广物龙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清理城市树木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批复如下:
一、许可内容
因消除小区内树木安全隐患需要,同意清理天河区广汕一路284-314号林机小区内已枯死的杜英2株(Φ31.6-38.1cm)以策安全。
二、相关要求
1、申请单位需在我局监管下方可进行树木清理工作(我局现场监管联系人:叶达贤,联系电话:13590555518)。
2、申请单位应做好围蔽后方可进行树木清理工作,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得对周边未经审批的绿化造成破坏。
3、树木清理过程应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划定保护作业区,确保作业安全。
4、清理后需就近补种2株Φ15cm以上的树木,申请单位应于树木清理完成后十五日内就补植数量、树种等情况制作《树木补植情况表》报送我局。
5、因清理树木而产生的投诉,由申请单位负责解决处理。
三、现场公示
施工告示牌与本决定书一并发放,须将施工告示张贴于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从施工开工前三日起至完工之日止。
四、有效期
本文件为同意清理树木的行政许可批文,清理树木有效期至2023年5月7日止。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3年2月7日
(联系人:杨敏深、钟志群,联系电话:020-38624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