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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住建园绿许准【2024】56号审批后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4-10-14 16:17:08 信息来源:区住建园林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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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机关于2024年10月11日受理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占用城市绿地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批复如下:

  一、许可内容

  因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天广区间工点施工需要,同意延长临时占用天河区天河北路与天寿路交叉路口绿地258平方米半年,占用期自2024年10月13日至2025年4月12日。

  二、相关要求

  1.该临时占用绿地用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天广区间工点施工,责任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陈昊然,联系电话:15773119854。

  2.申请单位需在我局监管下方可施工(我局现场监管联系人:关工,联系电话:13724850098)。

  3.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得对周边未经审批的绿化造成破坏。

  4.工程建设应按施工计划实施,不得随意拖延工期。

  5.因绿地占用而产生的投诉,由申请单位负责解决处理。

  6.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应当在临时占用绿地许可期限届满三十日前申请。

  三、现场公示

  施工前,请联系我局现场监管联系人(关工13724850098)领取施工告示牌,须将施工告示牌张贴于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从施工开工前三日起至完工之日止。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4年10月14日

  (联系人:杨敏深,联系电话:020-3862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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