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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50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179号)

发表时间:2025-01-22 11:18:14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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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忆尚商贸店、徐金良:

  经查明,广州忆尚商贸店在办理公司(企业)设立(开业)登记过程中隐瞒申请人的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依法撤销广州忆尚商贸店设立(开业)登记。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50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字〔2025〕50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忆尚商贸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508N4D)、徐金良).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月22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179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50号)的公告(广州忆尚商贸店、徐金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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