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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53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182号)

发表时间:2025-01-22 13:11:36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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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崇雪贸易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许纳、谢洁南:

  经查明,广州崇雪贸易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司(企业)设立(开业)登记,我局依法撤销广州崇雪贸易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设立(开业)登记。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53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字〔2025〕53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崇雪贸易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许纳、谢洁南).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月22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182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53号)的公告(广州崇雪贸易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许纳、谢洁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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