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赢视广告有限公司、陈芳、王又发:
经查明,广州市赢视广告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依法撤销广州市赢视广告有限公司2006年10月26日设立(开业)登记。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6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字〔2025〕61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市赢视广告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934995256)、陈芳、王又发).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月23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189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61号)的公告(广州市赢视广告有限公司、陈芳、王又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