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154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359号)
发表时间:2025-02-12 10:36:32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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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姣小之贸易有限公司、余六六、宿昆梅、姜永吉、钟国普:
经查明,广州姣小之贸易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撤销广州姣小之贸易有限公司2019年3月15日变更登记(备案)。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154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154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姣小之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LL8BXH)、余六六、宿昆梅、姜永吉、钟国普).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2月12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359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154号)的公告(广州姣小之贸易有限公司、余六六、宿昆梅、姜永吉、钟国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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