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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162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367号)

发表时间:2025-02-13 15:36:50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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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德雅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黄仁彬、李祥林:

  经查明,广州德雅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23日申请办理设立(开业)登记和2012年7月26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时冒用申请人的签名信息,存在提交虚假材料取得企业登记(备案)的行为,我局拟撤销广州德雅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4月23日设立(开业)登记及2012年7月26日变更登记(备案)。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16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162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德雅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93729744B)、黄仁彬、李祥林).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2月13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367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162号)的公告(广州德雅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黄仁彬、李祥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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