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易璐柯建材有限公司、陈炳权、胡龙:
经查明,广州易璐柯建材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撤销广州易璐柯建材有限公司的行政许可。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163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163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易璐柯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321006462M)、陈炳权、胡龙).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2月13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368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163号)的公告(广州易璐柯建材有限公司、陈炳权、胡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