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星宝广告有限公司、华成宝、李勇:
经查明,广州星宝广告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依法撤销广州星宝广告有限公司2017年9月25日设立(开业)登记及2017年10月25日变更登记(备案)。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109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字〔2025〕109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星宝广告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UJRE6X)、华成宝、李勇).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2月14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397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109号)的公告(广州星宝广告有限公司、华成宝、李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