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117-118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402号)
发表时间:2025-02-14 16:56:13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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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灵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娄勇网络科技(广州)有限公司、陆华伟、陈小玲、周文涛:
经查明,广州灵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依法撤销广州灵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7月6日设立(开业)登记及2019年4月22日变更登记(备案)。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117-118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1.穗天行审撤字〔2025〕117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灵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YQPHX2)、娄勇网络科技(广州)有限公司、陆华伟、陈小玲).pdf
2.穗天行审撤字〔2025〕118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周文涛).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2月14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402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117-118号)的公告(广州灵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娄勇网络科技(广州)有限公司、陆华伟、陈小玲、周文涛).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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