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明,赵贝在你司于2019年5月17日申请设立(开业)登记时有以你司监事身份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设的工商注册身份验证APP(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进行身份查验并完成实名验证,赵贝对你司于2019年5月17日将其登记(备案)为监事的事项知情或事后予以追认,不存在你司冒用赵贝身份信息申请设立(开业)登记的情形,我局依法作出不予撤销你司于2019年5月17日将“赵贝”登记(备案)为监事的事项的决定。因无法与你司取得联络,现向你司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不予撤字〔2025〕2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不予撤字〔2025〕22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广州发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QW33XM)).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2月25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509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不予撤字〔2025〕22号)的公告(广州发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