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137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523号)
发表时间:2025-02-25 16:23:10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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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泽传媒有限公司、佳泽集团(中国)有限公司、郭佳宁、查德顺:
经查明,广东佳泽传媒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时隐瞒债权债务未清偿完毕的情况,存在提交虚假材料取得企业注销登记的行为,我局依法撤销广东佳泽传媒有限公司2024年3月21日注销登记。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137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字〔2025〕137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东佳泽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XMKE23Y)、佳泽集团(中国)有限公司、郭佳宁、查德顺).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2月25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523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137号)的公告(广东佳泽传媒有限公司、佳泽集团(中国)有限公司、郭佳宁、查德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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