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149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534号)
发表时间:2025-02-25 16:44:32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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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灏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宏泰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刘惠彬、许超贤、王维:
经查明,广州灏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宏泰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企业)变更登记(备案),我局依法撤销广州灏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宏泰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7月19日变更登记(备案)。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149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字〔2025〕149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灏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宏泰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JXQE9X)、刘惠彬、许超贤、王维).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2月25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534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149号)的公告(广州灏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宏泰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刘惠彬、许超贤、王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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