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调郝贸易有限公司、彭新华、邱新光、臧小月、李婷婷:
经查明,广州调郝贸易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撤销广州调郝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10月9日变更登记(备案)。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47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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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广州调郝贸易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撤销广州调郝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10月9日变更登记(备案)。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47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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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