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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416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1321号)

发表时间:2025-04-30 16:51:08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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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科讯技术有限公司、刘宝杰、耿超、广州市新科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经查明,广州科讯技术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依法撤销广州科讯技术有限公司将耿超备案为监事的事项。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416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字〔2025〕416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科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181813654)、刘宝杰、耿超、广州市新科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4月30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1321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416号)的公告(广州科讯技术有限公司、刘宝杰、耿超、广州市新科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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