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682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2000号)
发表时间:2025-07-04 10:33:32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浏览量:
-
A+大
A+中
A+小
广东为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59DGXRXL)、卢园芳、廖晓、广东炬盟投资有限公司(现广州炬盟贸易有限公司)及清算组成员(肖家明、广东优朵投资有限公司)、刘敏学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经查明,广东为农科技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撤销广东为农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的行政许可。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68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682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东为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59DGXRXL)、卢园芳、廖晓、广东炬盟投资有限公司(现广州炬盟贸易有限公司)及清算组成员(肖家明、广东优朵投资有限公司)、刘敏学及相关利害关系人).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7月4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2000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682号)的公告(广东为农科技有限公司、卢园芳、廖晓、广东炬盟投资有限公司(现广州炬盟贸易有限公司)及清算组成员(肖家明、广东优朵投资有限公司)、刘敏学及相关利害关系人).pdf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