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691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2076号)
发表时间:2025-07-10 13:39:15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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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业宝科技有限公司、雷玲芝、王安邦、广东大业宝控股有限公司(原广州市器谂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经查明,广州大业宝科技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撤销广州大业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备案事项。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69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691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大业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K75Q82)、雷玲芝、王安邦、广东大业宝控股有限公司(原广州市器谂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7月10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2076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691号)的公告(广州大业宝科技有限公司、雷玲芝、王安邦、广东大业宝控股有限公司(原广州市器谂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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