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698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2083号)
发表时间:2025-07-10 13:59:14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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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晟鸿业(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杨爽爽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经查明,国晟鸿业(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撤销国晟鸿业(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将杨爽爽登记为负责人的事项。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698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698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国晟鸿业(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59CA3J10)、杨爽爽及相关利害关系人).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7月10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2083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698号)的公告(国晟鸿业(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杨爽爽及相关利害关系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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